—主筆陳湐珺老師

尊重一個人看似簡單,其實真不簡單。

尊重你喜歡的人、看順眼的人,做得到;尊重不喜歡、看不順眼的人,做不到。

尊重是建立在平等上的,你有人格、他有人格,每一個人都有其人格,都應該受到尊重。

你會說,他很髒、感覺很噁,說話、做事令人討厭,那是你的感覺,你無法看見一個人的全面,每一個人都有他的特質,那個特質就是他的優點。可惜我們以自己主觀的看法與想法去認定別人,放大別人的缺點以致看不見他的優點,這是我們的所知所見所造成的屏障。

不管別人說了你多麼不喜歡聽的話,或是說了詆譭、傷害你的話,那是他的自由,你都要給予尊重。假使你是個有自知之明的人,知道自己的實力及能力,別人對你如何也不會輕易影響你,而改變你自己的品格。因為不管他說些什麼、做些什麼,都是由他的認知而出,你不能要求別人認知與你相同,因此,你只能做到全然尊重。

你有尊重的觀念,就能控制自己的情緒,而做到尊重別人。你懂得尊重,就會去隨順,隨順因緣所起的種種喜樂、煩惱。你會轉化自己的想法與作法,轉化之後,煩惱不會是煩惱,也無所謂的傷害,這都是從尊重、隨順的過程中幫助你生起了觀照的智慧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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