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湐珺 生活隨筆 2022-01-10 2024-10-05 — 111年1月3日 陳湐珺 記于寶悟藥師壇場 舉凡公共事業體,諸如寺廟宮壇、慈善機構、幫助清寒,募款協助貧窮等,對外所募得的款項皆是要專款專用,不得挪為它用。例如:建廟基金就只能用在建廟上;而幫助貧窮的款項,就只能全數用在幫助貧窮上,且每次的結餘就要在下次再做救濟貧窮時,把它用完。如若不如此堅持行持,則就有患上欺詐之行為,地獄之門就會開啟,等著自己走進去。所以要做善事、要行功德,當要有正確的認知,否則行善不成,反而造就地獄之因,真是無比的冤枉!分享此文: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umblr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Pinterest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Pocket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Reddit(在新視窗中開啟)